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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信息一览:

山东省泰安市的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是怎么样的?请指教

1、确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对项目从前期开发角度入手,进行合理分析和有效测算,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资质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书;土地手续(土地证或土地拍卖方案及成交确认书);经规划部门认定规划平面图、定位图、竖向图、管线图;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协议);相关规费缴纳证明项目开发资金监管协议。发放:开发合同,项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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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首先,必须组建一家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是开展所有后续工作的基础。 **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选择项目地点并签订合作意向书。- 初步制定开发***。- 申报规划要点。- 提交项目建议书并获取审批。-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开发合同。时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申定后。

5、房屋初始登记 验收后就需要进行房屋初始登记,开发商需提供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规划总平面图以及建筑五证等材料到房管局登记。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房地产开发手续流程是怎样的介绍,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方面的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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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1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促进房地产流通,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是指城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连同相关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租赁、抵押的行为。

4、可行性研究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及办理流程如下(以山东省为例)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山东省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

1、《山东省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以下方面的内容:销售主体的资质管理、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及交易规范、广告宣传和信息公示、投诉处理等。其中,重点关注的是开发商履行责任、经纪机构承担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推动市场流通,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条例定义中,房地产交易指的是城市各类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连同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转让、租赁或抵押的行为。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促进房地产流通,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是指城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连同相关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租赁、抵押的行为。

《山东省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主要规定了房地产销售方面的责任、义务和行为规范,强化了对开发商、经纪机构等销售主体的监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房地产预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预售管理办法》于2007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我国首个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监管和规范的法规。

法律主观: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应及时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经营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预售、责令补办手续、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有;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式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房地产法律常识

法律分析:房屋共有权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房产不分份额(按份共有权除外)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未经共有权人同意不可以转让共有房屋。对共有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应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购房者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中有关的违约责任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的问题,建议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对房地产法务专员,除了宪法、民法典,民法、民法典、民法典等基本***外,***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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